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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不能“一转了之”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9-02-19

       1月1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收到一封来信,反映某事业单位代管的一家企业拟举办全国性行业大会,并将在大会上发布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中国营商环境百强、影响中国国际品牌百强、杰出贡献奖等三大系列奖项,涉嫌违反中央有关清理和纠正评比表彰的规定。

  强化日常监督关键在落实,抓早抓小关键在行动。接到来信后,纪检监察组同志在讨论中认为,虽然反映的是三级单位的问题,但不能向有关部门“一转了之”。

  考虑到该问题可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而且距离会议举办仅剩五个工作日,潜在违规行为可能在转办过程中成为错误事实,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与该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同志沟通,了解会议筹备情况,要求严格对照规定核查会议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很快,组织会议的企业交来书面说明,承认此前确实安排了违反有关规定的评比表彰环节,经组织提醒已经取消。成功防范违规行为发生后,会议如期举办,取得预期效果。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做实日常监督,在防微杜渐的同时,更要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在处置这封信的过程中,驻部纪检监察组向分管该企业的同志了解有关情况,该同志表示,由于是“代管”,在具体工作中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不好把握,对企业的有些活动不便管。对此,纪检监察组明确提出,“代管”也是“管”,对于具体业务管到什么程度可以研究,但对于可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必须要主动管,还要管到位。“如果在这点上犹豫含糊、认识模糊,就是不知责、不尽责。”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

  就此,驻商务部纪检监察组请该事业单位主要责任人与这位同志及时进行了提醒谈话,该同志表示,“今后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敢于管理,确保分管各单位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王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