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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超标、违规操办喜宴......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通报

来源: 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7-11

        日前,牡丹江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林口县司法局局长李艳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林口县司法局局长李艳(正科级)办公室面积33.05平方米,在检查中其借口与单位一名离岗休养人员共用,超出规定标准15.05平方米。2018年5月,李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宁市人社(劳动)局副局长张忠旗违规操办子女婚宴问题。2018年4月14日,东宁市人社(劳动)局副局长张忠旗在东宁镇山城酒店摆设宴席4桌,因女儿婚事提前宴请了自己及其妻子的同学,并在现场收取礼金1.98万元。2018年4月,张忠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林口县三道通镇五道河子村党支部书记范彩虹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1月19日,范彩虹向三道通镇纪委申报,拟于2018年1月28日为儿子张某操办婚宴,宴请人数为150人以内。当日其与前夫张树森共摆设酒席40余桌,实际宴请513人。2018年4月,范彩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阳明区桦林中心校教师曲绍祥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8月,曲绍祥在桦林镇新悦楼饭店为其子升学摆设3桌答谢宴,其中有部分单位同事参加,共收取礼金0.3万元。2018年1月,曲绍祥受到警告处分。

  宁安市镜泊镇金家村党支部书记蔡永彬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7年7月,蔡永彬在宁安市镜泊镇镜泊村张燕饭店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40余桌,共计收受礼金6万余元。2017年11月,蔡永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穆棱市下城子镇粮库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文红超标准接待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张文红在工作接待中,未履行审批登记制度,招待事由不清,违规发生招待费用12.18万元。2018年2月,张文红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东宁市大肚川镇老城子沟村党支部书记赵海平等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7月,大肚川镇老城子沟村举办庆“七一”活动,组织全村党员参观新农村建设,其间发生餐费和纪念品费0.4万元。2017年12月31日,老城子沟村党支部书记赵海平与老城子沟村主任魏传银安排村助理会计朱孝彬以“党员代表议事人工费”名义在老城子沟村集体账中将该费用核销。2018年3月,赵海平、魏传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孝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