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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听听东宁市委书记怎么说

来源: 东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14

学好用好巡视条例

让“铁规”发力“利剑”生威

 

中共东宁市委书记 孙吉舜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探索实践的进一步升华,为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条例》明确要求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是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点睛之笔。作为一名市委书记,必须学深悟透《条例》,认真履职尽责,强化政治巡察,切实让“铁规发力、利剑生威”。

一、学习贯彻条例必须要提高站位、以知促行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面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修订《条例》既是对已有党纪党规的破旧立新和丰富完善,又是在为日益严峻的管党治党形势弥补制度短板。用好这一利器,重在武装头脑,抓好学习宣传。作为市委书记,必须带头学好用好《条例》,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提高政治站位;要积极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好《条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落实《条例》新精神,以实际行动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显微镜”和“探照灯”的作用,努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学习贯彻条例必须要忠诚履职、担当尽责

“肩扛千斤谓之责,背负万石谓之任。”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关键要夯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核心,必须明确职责定位、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之责、推进落实之责、以上率下之责;作为市委书记,更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引领示范全市党员干部认真抓好落实。纪委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忠诚履职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协助党委抓好巡察监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努力形成党内监督合力。 

三、学习贯彻条例必须要长抓不懈、久久为功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巡察是反腐倡廉的“利剑”,巡察组是发现问题的“尖兵”,《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尚方宝剑”。学好用好《条例》,必须要持之以恒的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要通过建立巡察机构,配齐配强巡察人员,按照“一届全覆盖”要求开展巡察工作,切实做到巡察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要突出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和“四风”问题等作为重点,充分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集中巡察等方式,探索开展战线式、点穴式、回马枪式巡察,对被巡察单位逐一“扫描”、全面“体检”,切实发挥巡察的整改督办和震慑作用。要注重巡察成果运用,加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督办,对整改不力、虚报整改情况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