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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要闻

穆棱市纪委助推基层纪委执纪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 穆棱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15

穆棱市纪委加强对基层纪委审理案件工作指导,助推执纪审理工作提质增效,有效提升了基层纪委纪律审查工作水平。

经基层纪委立案审查并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案件,可送市纪委审理室指导审理,市纪委审理室负责指导基层纪委按照规定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审理遵循“分级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

基层纪委在对案件的主要事实、证据及审查程序等情况进行审核后,提出审理意见,经主要领导同意可提请市纪委审理室指导审理。审理室可依据认定案件事实确认违纪行为和性质,根据党纪政纪条规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审理从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等环节进行,在审查定性及引用党纪条规是否正确、处分是否恰当等方面提出审理意见。如果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市级纪委审理室可提出补充审查的意见,由基层纪委继续调查。经确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规、手续完备的,依据相关党纪政纪条规对案件的定性及处理提出指导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