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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通报

来源: 市纪委案管室 发布时间:2017-06-28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传导工作压力,加大对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失责行为责任追究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8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宁安市渤海镇纪委书记韩兴宇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失职问题。韩兴宇在负责推进扶贫项目宁安市渤海镇瀑布村中心路及样板房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时,没有履行职责,未及时督促、汇报推进扶贫项目进度,致使本应在2016年10月30日完工的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至2017年3月24日才安装完毕。韩兴宇同志违反工作纪律,存在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6月5日韩兴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二、宁安市渤海镇人大主席邓恩平在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认定不准确问题。邓恩平在担任宁安市海浪镇副镇长期间,对贫困户审核工作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够,违反工作纪律,致使1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家庭未能被及时取消贫困户资格,邓恩平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5日邓恩平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三、东宁市道河镇副镇长滕启勇在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认定不准确问题。滕启勇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够,违反工作纪律,致使4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家庭未能被及时取消贫困户资格,滕启勇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5日滕启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四、东宁市招商引资局副局长王贵民在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认定不准确问题。王贵民在担任东宁市大肚川镇副镇长期间,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够,违反工作纪律,致使管辖内3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家庭未能被及时取消贫困户资格,王贵民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5日王贵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五、东宁市三岔口镇副镇长唐道广在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认定不准确问题。唐道广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够,违反工作纪律,致使1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家庭未能被及时取消贫困户资格,唐道广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5日唐道广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六、东宁市东宁镇副镇长吴景龙在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认定不准确问题。吴景龙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够,违反工作纪律,致使1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家庭未能被及时取消贫困户资格,吴景龙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5日吴景龙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七、东宁市绥阳镇副镇长纪永利在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认定不准确问题。纪永利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够,违反工作纪律,致使2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家庭未能被及时取消贫困户资格,纪永利同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5日纪永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八、东宁市扶贫办主任孟庆国在扶贫工作中对贫困户识别认定不准确问题。孟庆国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督导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够,未发挥统筹作用,违反工作纪律,致使11户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家庭未能被及时取消贫困户资格,孟庆国同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5日孟庆国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当前,全市作风整顿工作已全面展开,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尽职尽责,忠诚履责,自觉按照“五个好作风”的标准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市纪委将持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

 

 

 

 

 

中共牡丹江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