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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12

  市纪委监委领导、机关各室(部)、机关党委:

  现将《市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中共牡丹江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市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采集范围

  本办法所称信息主要是指机关各室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在市本级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或以市纪委、市监委名义在所属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开展的试点性工作情况。主要包含以下类型:

  (一)反映工作中一般的、有特色的工作做法、经验、成效、典型问题;

  (二)反映一定时期、特定时期的全面工作开展情况、专项工作的做法经验交流以及适宜在全市推广的重大的典型性经验、做法

  (三)在开展工作中发现的突发性事件、重要事态、重要紧急情况,具有苗头性、普遍性或倾向性的问题及专项工作;

  (四)在开展专项调研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需提早预见、预防的全局性问题。

  二、信息采集内容

  (一)中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在本地、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市纪委监委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市纪委监委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改革发展举措在本地、本单位产生的反响情况以及其他思想动态;

  (五)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

  (六)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

  (七)上级领导到我市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考察情况;市纪委监委召开或承办重要的会议情况;本地、本部门外出考察,出席重要会议情况;

  (八)市纪委监委外事活动以及与有关方面的合作、联合、协作事宜;

  (九)重要调研成果,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

  (十)市纪委监委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上级机关或领导知晓的重要信息。

  三、组织机构

  市纪委监委信息工作由市纪委分管副书记主抓,协管领导协抓,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政务副主任直接负责并综合协调指导机关的信息工作。办公室设置专职信息员负责编辑报送,各室至少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的信息员,具体从事信息编写、上报等工作;如信息员因工作调整等原因,无法继续从事信息工作,各室应及时更换信息员。信息工作一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编辑、统一报送、统一下发。

  四、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是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三是结合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四是负责《牡丹江纪检监察信息》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五是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单位。六是坚持以文辅政,及时将外地好的经验做法、本地重要工作动态,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上报委内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充足、详实、可靠的依据。七是负责统计机关各室信息报送情况并及时通报。

  (二)信息员工作职责:一是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二是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及本部门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报送有价值的综合类或专题调研类信息。三是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职责范围内所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五、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一)机关各室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1、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经室主任审核同意后,及时报办公室。突发事件、重要事态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要在最短时间内或按要求的时限内报送到办公室。

  2、办公室根据机关各室报送信息,编发《牡丹江纪检监察信息》,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发同意后,印发或在“清风雪城”内网上发布,需要在互联网上发布的要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对于需报送上级机关或上级领导的重大信息及要情专报,由委内协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审核同意后,经分管副书记或书记签批上报。

  3、对于各室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急事项,各室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办公室政务副主任或主任,同时向协管常委或分管副书记、书记报告。在口头通报后要及时向办公室补报相关文字材料。

  4、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上报或发布工作,未经批准,机关各室不得向外报送或发布信息。

  (二)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1、机关各室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类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2、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办公室,从收集信息到报送文字材料一般不超过2小时;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可能产生不安定因素的情况,一经发现,必须当即通报;常规约定的信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新闻性信息应尽可能缩短报送时间。

  3、各室信息材料一般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通过纪检监察内网报送至办公室信息员邮箱。凡属涉密信息,执行保密工作规定,由保密工作人员管理。

  4、各室报送的信息材料作为本室资料存档保管。

  (三)信息报送格式

  1、机关各室报送的信息应单独编号,在每年度的考核期内连续编号,直接体现考核期内各室报送信息的数量。

  2、报送信息应按照统一格式进行编辑后上报。规范格式为:首页左上角标明单位名称+年份+编号,编号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从第一期开始累积至2018年12月31日连续进行编号。如办公室报送信息,在2018年考核期内的第一条信息,则在首页左上角标明:办公室2018—0001,累积报送的第20条信息,则在首页左上角标明:办公室2018—0020,依次类推。正文后需标明报送该信息的信息员及联系方式。

  3、一条信息一报送。即每个邮件报送一条信息,不得在一个邮件内将多篇信息作为附件一次性报送。

  4、使用完整标题。即每个邮件标题应完整写明所报信息的题目,包括部门名称、年份、编号及信息正文标题。

  5、使用标准word文档作为附件。将拟报送的信息以word文件格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至市纪委办公室指定邮箱。邮件正文粘贴信息内容。将拟报送信息的全文,通过粘贴方式体现在电子邮件的正文部分,以便在不打开附件的情况下,快速预览所报送信息的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6、报送信息应经过整理筛选,选择其中最有价值、最有分量、最具典型性和借鉴作用的信息予以上报,不得将同一信息重复报送,如发生此类情况,视为无效信息。

  六、信息报送制度

  (一)定期通报制度。办公室每月对各室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信息工作情况通报》,由办公室报协管领导、分管书记确认签字后,报书记审阅,并印发全委。

  (二)“一信多报”制度。各室在向省纪委对口室上报相关信息的同时,要将相关信息按照规定格式向办公室报送,由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编辑后上报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

  (三)报前审阅制度。报送信息前须室主任审阅,在坚持及时、准确、实用、全面原则的同时,重要的典型材料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反面信息、问题信息要严格把关,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报送。

  (四)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机关各室的工作职责,对信息报送和发表进行分类管理。具体为:重点室。即承担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量大、重点工作任务多、信息来源渠道相对丰富的各相关室,主要包括: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业务室。即承担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量较小、重点工作任务较少、信息来源渠道相对单一的机关各相关室,主要包括:第八至第十三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综合室。即承担反腐倡廉工作少,信息来源渠道单一的委局机关各相关室,信息报送数和采用数按照委局机关确定的任务尽量完成,主要包括:办公室、研究室、机关党委。

  (五)实行信息课题制度。各室要针对上级纪委一定时期的信息需求和市纪委监委年初确定的中心工作,强化信息工作的计划性,结合本室业务实际,确定年度重点信息调研课题,集中力量进行研究和总结。重点室每年年初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向办公室提交3个重点信息调研课题目录(其中反映问题类课题不得少于2个);业务室每年年初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向办公室报2个信息调研课题(其中反映问题类课题不得少于1个)。③各综合室每年年初,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向办公室报1个反映问题类重点信息调研课题。

  同时,办公室信息员根据中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信息需求,不定期向相关室下达课题任务。

  (六)实行有效信息制度。有效信息主要是指,机关各室所提供的信息要有特色、有价值,对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解决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有现实意义,信息内容主题鲜明、结构严谨、分析到位、表达准确、数据详实、事实清楚、对策建议可行,或者是经过市纪委办公室信息员加工以后,具有向省纪委、市委报送价值的信息。以下信息视为无效信息,不计入统计范围:

  ①所报信息内容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

  ②所报信息内容对纪检监察工作无指导意义,或质量较差,无修改提炼价值,经相关领导确认后作为无效信息处理;

  ③单一性或只就一个案件所作出的案例分析;

  ④未按办公室要求的格式和路径报送信息;

  ⑤经多次修改,仍无法提供详实数据、合理分析和有针对性对策建议的;

  ⑥反映问题类信息和未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的信息;

  ⑦其他无法视为有效信息的情况。

  七、信息报送基数   

  重点室每月要向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3篇;业务室每季度要向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2篇;综合室每季度要报送工作信息1篇。

  八、信息报送范围

  报省纪委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处、综合处、第二纪检监察室,市委常委;发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市委办信息科,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直派驻机构,机关各室。

  九、几点要求

  (一)要重视信息工作。各室要将信息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实行室主任牵头抓,信息员专门抓的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室主任要经常带队深入基层搜集和挖掘信息,定期研究重点信息,保证信息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办公室要在进一步加强与省纪委办公厅综合处沟通的基础上,加大对各室信息工作的跟踪问效力度,督促各室开展好信息编报工作。

  (二)要强化信息意识。坚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和喜忧兼报原则,不断拓宽信息视野和信息渠道,强化捕捉信息的能力,特别是要提高捕捉即时信息的能力。要在保证信息上报数量的同时,深入开发有特色、有价值的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工作质量,积极为领导科学决策、指导工作、解决问题提供高效的信息服务。要严格实行报前审阅制度,不得将本或基层没有认真研究和精心提炼的信息直接报送。

  (三)要提高信息质量。信息内容要求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表达准确、数据翔实、事实清楚。要加强对零散信息的分析提炼和深度挖掘,加大综合和调研类信息的报送力度,逐步实现信息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经验类信息要有做法、有归纳、有成效;调研类信息要有论点、有数据、有例证;反映问题类信息要有分析、有对策、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