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长虹在中共牡丹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0
推进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牡丹江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张 长 虹
(2021年2月7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牡丹江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刚才,市委书记杨廷双同志作了讲话,对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我市振兴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各种困难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的严重冲击,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冷静应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疫情防控监督,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干净担当,有力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深学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坚守政治机关站位,全力推动“两个维护”具体化。强化政治引领。建立市纪委常委会全面跟进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集中学习研讨11次,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等活动,发放各类学习资料5000余册,始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力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彰显政治机关勇气担当,以疫情为令,深入全域、参与全程、监督全覆盖,出台《牡丹江市党员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纪律规定》,明确“六个严禁”工作纪律,创办“雪城亮剑·为‘疫’而战”电视栏目。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防疫一线,监督检查各类场所2.3万个,发现问题2750余条,下发提示函122件,追责问责疫情防控不力党员干部49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9人。人民网头版、央视网、光明网和省防指第62期简报刊发了我市做法。务实开展政治监督。聚焦保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重点工作落地生根。共问责“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党员干部165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党员干部10人。助推政治生态好转。协助市委召开全市政治生态建设推进会议,修订《关于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根本好转的意见》《政治生态建设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全市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有效运用政治生态监督管理平台,将“监测点”由1000个增加到1500个,通过“掌上廉政通”手机APP不定期进行民意调查,开展“爱我家乡·我为政治生态作贡献”建议征集活动,营造政治生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受益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监督基本职责,监督履职更加精准。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抓实日常监督。通过调查研究、警示提醒、督查检查、参加会议等方式,做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践行“第一种形态”谈话纪实制度,印发《谈话纪实手册》636本,开展谈话4200余人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665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4979人次,占比达74.8%。创新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建立管理中心,对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全市共采集1.2万人相关信息。聚焦关键少数。紧盯资金密集、权力集中的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对“一把手”、班子成员、科所队长强化精准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党委有任用意向干部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累计为858人次出具廉政回复意见,以纪检监察机关担当为队伍建设和干部进步提供保障。完善监督机制。出台《牡丹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制定《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办法》,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统筹衔接、互为补充、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具实效。坚决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说“不”,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带来的变化。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严查扶贫领域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等问题,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45件,处理1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8人。聚力“打伞破网”。严查领导干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中央督导组移交223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市扫黑办移交78件问题线索已办结71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立案2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5人。推进专项治理。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等专项整治,以查办“假病例”“假残疾证”为突破口,精准查处骗取低保问题,在全省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整治,共查处低保社保领域问题439个,处理31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追缴违规资金1110万元,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持续整治作风。从严查处借道旅游、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红白喜事等问题,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5个,处理2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2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98个,处理44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7人。优化营商环境。对承诺不兑现、司法执法不公等问题严肃处理,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404个,处理5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人;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377个,处理503人,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878个,处理97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5人,形成有效震慑。信访举报总量呈下降态势,共接受信访举报2808件、同比下降45.5%,其中检举控告类1812件、同比下降55.3%,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腐败治理效能更加凸显。坚持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推行领导包案、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突出大要案带动作用,有力查处了程鹏、张万福、曹园违建等一批本土案件,以及陈志伟、秦煜峰、谢枭等黑恶势力涉案公职人员,查办了省地煤集团原董事长胡占杰、省龙煤瑞隆公司原董事长汪波江、齐齐哈尔瑞隆公司原董事长侯文峰、省检察院林区分院沿江检察院原检察长孙立新等一批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36件,结案16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71人,留置40人,移送检察机关28人,立案查处市管干部81人,上缴财政罚没收入1.16亿元。做实“后半篇文章”。切实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市纪委监委下发纪检监察建议36份,督促案发单位检视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坚持为担当者担当,制定《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12起不实举报案件澄清正名。建立受处分干部关爱评价机制,对1610名受处分人员开展“暖心回访”,对影响期已过、认识深刻、实绩突出的提出任用建议,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放大廉政教育影响力。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组织400余名领导干部观看程鹏案件等警示教育片,组织2000余人到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公开通报典型案例350余起。创建了“纪法微课堂”、清风公园、清风小巷等线上线下廉政教育阵地和品牌,廉政文化“一县一区一品”格局已经形成,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涵养廉洁意识。东宁市纪委监委打造微信公众号“指尖学习库”,位列全省党建微信影响力百强榜第15名。
(五)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更具活力。坚持向改革创新要动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新成效。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自觉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下履行职责,重大案件、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同步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和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大力支持县(市)区纪委监委依法履职。创新工作机制。编制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出台《关于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推广海林市办案协作区经验,在全市建立办案协作区43个,办案合力进一步提升。增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功能。制定《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为4个城区配备纪工委书记职数23名。全市乡镇纪委实现专职2人以上、专兼职不少于5人,专兼职人员同比增长92%、20%,消除“零办案”现象,共立案2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1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置2017人,筑起了纪检监察“雪城前线”。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完成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发现“三个聚焦”方面问题945个、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26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71件,本届市委巡察覆盖率达到90.34%。创新工作机制,启动“未巡自查先改”工作,实行“2+N”反馈等机制,制定《牡丹江市巡察机构办组“一体化”建设试点实施意见》,提升工作质效。林口县被列入“全省巡察工作重点推进县”。
(六)强化自身建设,干部队伍作风更加严明。深化“三铁”活动,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全员培训,通过组织专题辅导、开展“每周一测”、市县联合办案等形式,强化以案代训、以考促学,提升干部运用纪法、规范履职、突破案件等各方面能力。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市纪委监委38名市管干部、173名科级以下干部得到调整任用和晋升职级。通过公务员招录、选调遴选等形式,市县两级纪委监委队伍进一步配齐配强。确保办案安全。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召开全市办案安全工作会议,编制《审查调查安全管控工作告知书》,印发办案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全面检查县(市)区和乡镇谈话场所,对“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审批手续、谈话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从严做好办案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为市办案基地招录20名专职工作人员,市纪委监委留置业务用房三期工程投入使用。为全市55个乡镇拨付谈话室建设经费165万元,确保各乡镇都有标准化谈话室。夯实信息保障。完成了“金纪网”分级保护升级改造,开展省信息化平台各系统推广应用,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承接,推进纪检监察外网、电子取证实验室和信息查询中心建设。树立清廉形象。扎实开展姜国文、刘杰案件专题警示教育,编印《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摆问题2907个,已整改问题2213个,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10项。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严查严办“灯下黑”问题,共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62人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海林市纪委监委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回顾“十三五”,展望“十四五”,我们深深感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服务牡丹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中彰显更大作为;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坚持系统观念,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增强工作谋划的全局性、内部联动的协同性、“三不”一体推进的整体性;必须坚持打造过硬队伍,强化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严查严办“灯下黑”问题,始终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纯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当前腐蚀与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从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运用“四种形态”不够精准,“三不”一体推进统筹不够,落实改革任务还不到位,派驻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还有待提升;二是对容错纠错机制的运用不够充分,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的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干部政治素养和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存在工作规范化不够、执行程序不严等问题;四是工作作风有待改进,作风不实、拖沓跑粗等问题亟待解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隐患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牡丹江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深化“三铁”活动,打造“五型”机关,加快推动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牡丹江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一)在服务中心保障大局上实现新突破。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大局大势下思考和谋划,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各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具体行动中。为“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护航。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要求部署,聚焦省委“十个新突破”、市委“十项重点工作”,特别是疫情防控、旅发大会、项目建设等全市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严明纪律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助力。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推进政治生态根本好转的意见》,有效运用政治生态监督管理平台,持续扩大政治生态建设成效“监测点”覆盖面,高质量做好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强化考核成果运用,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落实,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为干部干事创业担当。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规范容错免责的情形和程序,把故意和过失、因公和因私、违规和试错区分开来,该纠错的纠错,能容错的容错,可免责的免责。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做实被问责处分干部“暖心回访”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让执纪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二)在统筹推进“三不”上实现新突破。强化系统理念,把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一体谋划落实。聚焦大案要案抓惩处。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政治生态的案件。加大金融、国企、政法等领域反腐败力度,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织密追逃防逃网络,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精准制定追逃追赃策略,确保有逃必追、一追到底。聚焦堵塞漏洞建机制。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行审查调查对象“一案三书”制度,深入发现个案背后的系统性风险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建立跟踪反馈机制,督促推进案发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聚焦文化引领树形象。持续打造“清风雪城”廉政文化品牌,开展“廉心廉行”廉政文化系列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景区、社区、村屯、公园、网络;开展“初心话清廉”廉政教育系列活动,督促指导发生严重腐败案件的地区和单位分岗分层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开展“清风传家”家庭助廉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三)在满足群众更高期待上实现新突破。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监督保障惠民富民政策落实。在巩固提升成果上下功夫。强化对巩固扶贫“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加强对脱贫工作“回头看”以及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通过长效常治,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健全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坚持纪委监委牵头推进、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全面排查问题线索,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治理合力。在小切口整治上下功夫。深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精准有效追责问责。开展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粮食系统、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两牛一猪”补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村级债务问题等专项整治。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行为,从严惩治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公款消费等顶风违纪问题,对贯彻决策部署走过场、落实基层减负要求做虚功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精准施治,从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弘扬公私分明、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价值理念,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紧盯窗口单位和手中握有审批权、执法权的公职人员强化监督,持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和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等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弄权勒卡、新官不理旧账、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等突出问题,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四)在提升监督实效上实现新突破。推动监督职责再强化、力量再融合、效果再提升,促进监督有机融入区域、部门、行业和基层治理。做深常态监督。综合运用工作提示、约谈提醒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通过走访、调研、督查等方式,开展嵌入式、体验式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强化信访监督,有效运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监督提供精准靶向。深入推行谈话纪实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践行“第一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警示提醒、防微杜渐。建立完善动态廉政档案,将重大事项变更、接受谈话函询等情况及时更新到档案中,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综合运用的监督机制。做实重点监督。发挥好对同级党委(党组)班子的监督作用,督促推动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全面监督,做实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施行《关于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关键少数、关键权力、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研判,严把选人用人“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加强换届纪律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结党营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10种换届违纪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做强监督合力。落实《牡丹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推动市县乡纵向联动,机关、派驻、巡察横向衔接,推进与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同监督,释放“雪城亮剑”电视问政、“民心网”等载体功能,促进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贯通。
(五)在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三个聚焦”,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加大巡察工作力度。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统筹安排两轮政治巡察,巡察覆盖率达到100%。根据政治生态考核、巡察整改抽查情况,开展巡察“回头看”。统筹推动专项巡察上下联动,推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全面规范市县巡察报告、反馈、公开、报备等环节,高标准完成全省办组“一体化”试点任务,提高政治巡察质量和能力。督促党委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加强对县(市)区指导督导,推动县(市)区巡察工作整体提升。增强巡察整改实效。探索建立整改评估机制,深化“未巡自查先改”工作,专项抽查前七轮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在精细化推进改革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抓细抓实各项改革任务,构建更加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做实对下级纪委监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处分执行情况检查、重点案件督导等工作,细化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建立定期汇报工作及考核考评工作机制,开展县(市)区积案限时清理工作。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公办案规范化水平,促进执纪执法有效贯通,推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有序衔接,稳妥有序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健全办案协作区工作机制,落实好“四项报告制度”“四项协调机制”等工作制度,推动派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推进市县派驻队伍配齐配强。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推进有条件的县级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完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机制。
三、以打造“五型”机关强化自身建设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五化”为着力点,持续深化“三铁”活动,着力打造“五型”机关,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打造“学习型”机关。要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引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形成高度自觉。要建设专业化队伍,深化全员培训,通过“清风学堂”“每季大讲堂”等载体,分级分类开展培训,组织实战演练、纪检监察干部上讲台等活动,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全面提升专业化能力。
(二)打造“担当型”机关。要持续锤炼干部作风,弘扬斗争精神,教育引导干部知责担责履责,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高标准、快节奏做好各项工作。要强化工匠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生命线,把精细化要求贯穿工作始终,秉承匠心、严谨细致、精益求精。要坚持为民务实,真正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组织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在深入群众中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在深入基层中找到破解工作难题的办法和路径。要增强创新精神,打破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结合牡丹江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出更多本土化、实效强、可复制的创新举措。
(三)打造“规范型”机关。要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执法规则规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权限、时限开展工作,把程序合规合法贯穿工作始终。要规范案件管辖,以分级办案为原则、提级或指定办理为补充,确保工作力量统分结合、协调行动。要防止超权限、超范围、超时限使用审查调查措施,做到全程留痕、精细把控。要统筹把握政策平衡,对同一地区(部门)、同一时期案件处置的政策把握要总体平衡,对问题、情节、态度相近干部的处理结果要相对均衡。要强化审查调查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规范留置看护工作,抓好“走读式”谈话和留置全程安全管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四)打造“智慧型”机关。要提升信息保障水平,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信息技术贯通融合,为全面从严治党插上科技翅膀。要发挥办公平台作用,把文件制发、流转审批、会议活动、跟踪督办等环节拓展到线上,有效提高工作质效。要完成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外网建设工作,强化省信息化平台各系统应用,启动电子取证保障服务和移动加密办公系统本地化部署工作,完成信息查询分析软件系统开发和应用。要强化反腐败数据信息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和安全管理,以信息化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提升。
(五)打造“廉政型”机关。要从严管理监督,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严格落实严防节日腐败等各项要求,健全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督促干部做到公私分明、亲清有界。要从严惩治“灯下黑”问题,坚决纠治口大气粗、态度冷硬等作风问题,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坚决查处失密泄密、通风报信、以案谋私等行为,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要打造“阳光纪检”,利用网站、媒体强化纪检监察工作对外宣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走进纪检监察机关,“零距离”了解纪检监察工作,主动开门迎监督。要强化人文关怀,更加关爱干部健康成长,既在工作上压担子,也在生活上多关心,对干部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真诚帮助,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同志们,新征程已经开启,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戮力同心、锐意进取,持续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牡丹江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