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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纪律要求 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02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的纠治“四风”工作,树立移风易俗祭扫新风尚,积极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现就严明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带头遵规守纪,摒弃陈规陋习。一是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等活动;二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扫的亲友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三是严禁以祭扫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四是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等活动;五是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六是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祭扫活动。

二、压实主体责任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政治担当,把抓好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旅发城市形象提升结合起来,增强执行力。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身上。各级“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文明祭扫规定,助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响应“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共同战疫”的倡议号召,提倡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环保的祭扫方式,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文明治家,引领全市树立节俭文明绿色祭扫新风。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消费等问题,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形式以及违反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的新动向。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一律公开曝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禁而不绝、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零容忍”、严处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共度一个文明、绿色、安全、廉洁的清明节。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12388

市纪委监委举报网站:http://mdjsjw.mdj.gov.cn

来信地址:牡丹江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57022


中共牡丹江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