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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十二届市委第六轮第三阶段巡察各巡察组进驻公告

来源: 中共牡丹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1-06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已全面展开,八个巡察组于20191023日至1211日分别对市委党校、爱民区人民法院、海林市人民法院、穆棱市人民法院、东宁市人民法院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宁安市海浪镇、林口县古城镇2个乡镇党委开展提级交叉巡察,对市水务局、牡丹江大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个党组织开展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项巡察。

  本轮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在常规巡察和提级交叉巡察方面检查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情况;检查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检查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检查党委(党组)对中央巡视整改、省委上轮巡视整改、市委上轮巡察整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法院部门,同步检查落实司法责任制、履行审判管理职责、推进执行工作情况。同时,重点检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减税降费政策举措落实情况、扶贫工作情况、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工程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涉黑涉恶问题、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农地非农化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项巡察主要检查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线索。

  中共牡丹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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