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1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省纪委和市委统一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查纠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挥了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形成了强力震慑。但时至今日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高,行动不自律、不自觉,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这些都说明“四风”问题仍然树倒根在,防止反弹回潮的任务依然艰巨。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规守纪,经市纪委研究决定,对我市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一、牡丹江市青少年宫主任许卫东违规收受礼金案

许卫东在任牡丹江市青少年宫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考级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五年累计收受他人礼金5万元,此款全部用于其个人生活支出。2017年2月14日,经牡丹江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许卫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林口县龙爪镇龙山村党支部书记曲国生违规操办喜庆事宜案

2016年8月20日,曲国生以儿子曲长旭在牡丹江开办“小婆娘水饺”饭店为由,先后三次宴请亲友和村民共计26桌,共计收受礼金21,000元。经林口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曲国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海林市长汀镇七山村村委会主任栾传宝违规操办“学子宴”案

2016年8月,栾传宝在海林市长汀镇七山村柳河林场饭店为其女友的女儿操办学子宴9桌,共计收受礼金5,100元,违反了严禁操办“学子宴”的有关规定。经海林市纪委研究决定 ,给予栾传宝党内警告处分,对收受的礼金予以收缴和退还。

四、宁安市交通局运输管理站站长杜欣宇违规发放福利津贴案

杜欣宇在任宁安市交通局运输管理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让下属企业华宇公司和检测站为运管站职工搞福利,共计71,319元。杜欣宇身为党员干部,在党和国家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3月15日,宁安市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东宁市农广校校长王发亮违规发放讲课费案

王发亮在任黑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东宁市分校校长期间,于2013年、2014年在阳光工程培训专项补助资金中违规套取资金,以讲课费名义为单位职工发放补贴32,400元,核销购买山产品及招待费共计15,7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经东宁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发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穆棱市福禄乡承德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建武违规公款吃喝案

王建武在任穆棱市福禄乡承德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三次授意会计用制作宣传图板条幅、复印及办公用品等发票虚假列支,用于村干部吃喝等不当支出,共计人民币8,340元。2017年4月17日,经穆棱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建武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党对人民的郑重承诺,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和新问题新动向,守住节点、寸步不让,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立即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中共牡丹江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