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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违纪问题的公告

来源: 市纪委党风室 发布时间:2017-12-06

为规范和整治中介市场,严厉打击公职人员利用“黑中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牡丹江市纪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以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整治。

一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及房产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企业资质认定,房屋产权交易、抵押等业务过程中,为社会中介人员揽业务、办快件、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二是在公安交管部门,民警(辅警)在办理机动车辆登记、检验,办理驾驶证、违法处罚,事故处理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三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工商登记等业务过程中,通过刁难、暗示、推荐、指定等方式,帮助有利益关联的社会中介人员进行有偿代理,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四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公职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等业务过程中,与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五是在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等职能的部门,公职人员与中介服务组织或社会中介人员相互勾结,违规操作,谋取利益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提供有关线索。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人、来函、来电、网络等方式向牡丹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453-6171518

电子邮箱:mdjsjjwxfs@163.com

来信请寄:牡丹江市纪委信访室  邮编:157022

来访地址:江南党政办公中心4号门东侧市纪委信访举报接待室

举报人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时,请尽量提供相应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佐证材料。市纪委将对信访举报内容、举报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