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井延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共牡丹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牡丹江市爱民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井延明,男,汉族,1963年6月生,黑龙江东宁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1982.09—1998.10 历任东宁县建筑陶瓷二厂工人、技术员、技术科长、副厂长、厂长,东宁县鑫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东宁县建筑陶瓷一厂副厂长1998.10—2004.03 东宁县绥阳镇党委副书记2004.03—2007.03 东宁县绥阳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其间:2005.03—2007.07在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本科班学习)2007.03—2009.02 东宁县绥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9.02—2010.12 东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2010.12—2012.12 东宁县人社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2.12—2015.08 东宁县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2015.08—2016.12 东宁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12—2017.11 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东宁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11至今 东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 (中共牡丹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牡丹江市爱民区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