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正吉(非中共党员)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赵正吉,男,汉族,1976年1月生,黑龙江东宁人,1999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5.09—1999.07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学习1999.07—2001.03 东宁县委办公室科员2001.03—2001.12 东宁县大肚川镇副镇长2001.12—2003.09 东宁县互市贸易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2003.09—2006.04 东宁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06.04—2006.12 牡丹江市司法局副调研员2006.12—2011.11 牡丹江市西安区副区长(其间:2009.05—2010.05挂职任牡丹江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2011.11—2013.12 牡丹江市东安区副区长2013.12—2019.04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19.04—2021.04 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2020.05—2021.04挂职任牡丹江市鑫汇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04至今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