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药店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不力典型案件的通报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5-31
抗击疫情,雪城纪检在行动——5月26日至29日,市纪委监委组成7个暗访组,对市区药店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及执行“三宝”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查,部分药店存在没按要求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问题,其中,“欣欣大药房”“领秀城大药房”“清源堂大药房”“百好药店”“云阁堂大药房”“新荣大药房”“同泰大药房”“康美大药店”“药博士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隆店”“东盛大药房”10家药店存在未要求购药人员扫“沃填报”、不出具社区证明、没有实名登记就可直接购买“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药品的问题,另有部分药店存在执行“三宝”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因辖区内药店没有充分发挥“哨点”作用、问题比较集中,东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股股长吴涛、爱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科长赵凤臣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和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东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爱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阳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科科长被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10家违规售药的药店下达《责令停业整顿告知书》,并要求执行“三宝”措施不到位的药店立行立改。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坚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一线,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整改不到位、工作履职不力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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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牡丹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牡丹江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