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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纪委监委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5-31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牡丹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书记、主任吴玉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6月,吴玉和任牡丹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期间,为黑龙江中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帮助,收受礼金及购物卡共计1.5万元。吴玉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吴玉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宁安市宁安粮库主任刘崇民公款旅游等问题。2019年10月,刘崇民到合肥参加中国国际粮油产品交易会期间,绕道前往黄山、南京旅游,违规用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466元。2017年1月至2021年7月,违规为本单位职工发放补助3.9万余元。2022年4月,刘崇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违规发放补助被责令退回。

       三、东宁市老黑山镇和光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殷兆友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2020年8月,殷兆友分3次为儿子违规操办“学子宴”,共收受礼金7.3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殷兆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2月,殷兆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收受礼金被责令返还。

       上述3起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学子宴”等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在高压态势下,仍不收敛不收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切实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成为常态,坚定有力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担当作为,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实际行动为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