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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2-29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站会计杨枢通公车私用问题。20214月,杨枢通违反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多次私自驾驶单位公务车辆办理私事。20217月,杨枢通向所在单位退缴相关使用费用20219月,杨枢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安监站原负责人吴国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2021年,吴国志任东宁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安监站副站长、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在节日期间送的各类礼品共计1.78万元。吴国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9月,吴国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杜欣宇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2014年,杜欣宇任宁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站党支部书记、站长期间,用单位事业经费为职工发放福利共计1.09万元。杜欣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8月,杜欣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涉及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发放福利,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心理、纪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缺失。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廉政提醒、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做到早要求、早预防,从严抓好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