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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报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6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工作,现将3起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有关纪律要求通报如下。

1、牡丹江市东村林场车队队长周立国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公车私用问题。2021年4月30日17时许,与周立国在同一办公室工作的司机蔡文龙(非党员、非公职人员)在未请示报告的情况下,下班后回到车队办公室从周立国抽屉内取出车库钥匙,并于当晚将单位一辆皮卡车开往东宁市为其岳母搬家,次日7时许返回牡丹江。周立国身为公职人员,未妥善保管单位车库钥匙,致使所在单位发生公车私用的情况。2021年8月,周立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蔡文龙被所在单位调整岗位,给予全局公开通报,并责令作出检查。

2、穆棱市下城子镇仁里东村民兵连长魏书君违规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问题。2021年7月1日,魏书君为其儿子在村饭店违规操办“升学宴”30桌,实收礼金1.1万元。2021年8月,魏书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被责令退回。

3、东安区兴隆镇跃进村村委委员艾占亮、孙广帅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1年1月18日20时,艾占亮、孙广帅作为跃进村村口值班人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脱离值班岗位,导致李某等10余名社会人员在未经扫码、测温、登记的情况下,进入到跃进村参与赌博,并发生打架斗殴,给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治安造成较大安全隐患。2021年6月,艾占亮、孙广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涉及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升学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情形,个别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纪律意识淡薄。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有关纪律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以下“十严禁”: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违反政务值班等工作纪律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二、压实主体责任,做到尽职尽责。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抓好、抓细、抓出实效。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开展廉政提醒、廉政谈话、警示教育,做到早要求、早预防,从严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纪律问题,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严查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成立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大数据筛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关键人群开展监督检查,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坚持露头就打、严查快办。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布举报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顶风违纪、问题禁而不绝的,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典型案件一律公开通报曝光,警醒广大党员以案为鉴,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根据黑龙江省疾控中心最新提醒,节假日期间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离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假期不提倡聚集和聚会,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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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9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