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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2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守纪意识,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林口县水务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郑莹公款核销费用等问题。2010年至2017年,郑莹本人经手购买33土特产送礼,共花费3.6并在单位核销。林口县水务局2013年招待费超标准26万余2014年招待费超标准13万余元。郑莹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7月,郑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11月,郑莹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海林市三道河子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孙容旭违规核销食宿费问题。20176月,孙容旭擅自以工作交流名义邀请海林市横道河子镇等6个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到三道河子镇聚会,并安排6人食宿,共计产生食宿费用2410元。孙容旭将此笔费用违规在海林市国土资源局核销。202012月,孙容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宁安市镜泊镇小夹吉河村党支部书记李吉良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989日,李吉良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共设酒席4桌,收受礼金1.4万元。20204月,李吉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责令退回。

四、东宁市道河镇土城子村党支部委员邸凤文违规操办其子升学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20821日,邸凤文违规为儿子操办升学宴,共办宴席10桌,邀请亲戚和朋友参加宴席,收取礼金共1.56万元。202012月,邸凤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责令退回。

上述4起典型问题,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升学宴等情形,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心存侥幸,在高压态势之下,仍不收敛、不知止,对中央、省委、市委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必须受到纪律的严惩。

“五一”将至,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守规、守纪、守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追责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驰而不息正风反腐,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证。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