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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 牡丹江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2-13

       为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现将2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海林市三道河子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袁崇江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袁崇江任海林市三道河子镇农服中心主任期间,以个人名义注册成立海林市三道河子镇苗圃,向镇政府销售树苗,价款5.1万元;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从事承揽建筑及维修类等5个镇政府工程,工程总造价159.13万元。2022年6月,袁崇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林口县应急管理局工矿商贸管理股原股长、总工程师郑利剑违规收取企业好处费问题。2018年9月至2022年2月,郑利剑利用职务之便,为牡丹江同大安全卫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帮助,促成该公司为林口县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技术指导业务,收取安全技术服务费15万元。2018年11月至2021年4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表谢意,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以公司名义分11笔给郑利剑好处费合计5.78万元。因郑利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2年11月,郑利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公仆意识淡化,纪法观念淡薄,影响破坏了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时刻绷紧纪律法律这根弦,树牢服务意识和亲清观念,为企业纾难解困、赋能添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治理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推动形成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用“硬监督”护航提升全市营商环境“软实力”,为全市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