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之窗 > 巡察传真  

巡察传真

海林市:做好三个“加法” 淬炼巡察业务尖兵

来源: 海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2-27

       海林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加强巡察业务培训,增强巡察干部政治素养、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培训+实战”,提升能力水平,练好巡察“内功”

       立足巡察实际,综合运用专题辅导、组内研讨等方式,帮助巡察干部迅速熟悉巡察业务流程,掌握巡察监督重点,不断地打通好业务“通道”,有效破解巡力不足的瓶颈。一是“小切口”对接“大主题”,订单式培训有精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因需设题、按需施教。针对全市巡察工作薄弱环节,创新开展“订单式”培训,巡察干部结合实际“点菜”,市委巡察办汇总问题“下单”,切实将“精准”要求融入培训安排,促进巡察干部补短板、强弱项,形成汇编材料12套,举办4次业务培训,结合实际邀请相关部门业务骨干授课,打造巡察干部赋能“加油站”。二是“分层次”携手“多领域”,套餐式培训有广度。充分发挥巡前培训主阵地作用,采取“集中+专题+组内”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分层次进行。集中培训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全面解读政治巡察内涵要求和监督重点内容,准确理解把握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价值取向、监督重点、监督标准和监督路径;专题培训紧扣巡察对象职能责任,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专题辅导,充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任务特点、重点岗位等方面情况;组内培训结合任务分工,采取组内同志讲解、研讨交流和答疑解惑等方式,准确把握巡察内容、工作重点和方式方法,在较短时间内搞清楚“为何巡、巡什么、怎么巡”。三是“外提升”赋能“内动力”,实战式培训有深度。构建学干并进、上下一体的培训实战工作机制,积极推荐外派巡察骨干“以干代训”。通过“走出去”学习,对照培训精神,全面深入查找当前工作面临的困难,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把新精神新要求转化成推动工作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为巡察队伍不断赋能。

       二、“机制+人才”,健全队伍建设,锻造巡察“尖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不断强化巡察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高标准淬炼新时代巡察“铁军”。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巡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激励与约束同行。针对巡察工作的特性,先后修订完善了《市委抽调干部管理办法》《市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市委巡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沟通机制》《市委巡察干部巡察间歇期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高质量组建人才库。组建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为市委巡察组提供政策咨询解答,对疑难问题“把脉会诊”,及时有效破解巡察期间专业人才不足、问题拿捏不准、“外行监督内行”等问题,助力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三是按需派单精准选配。探索创新兼职巡察干部抽调模式,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和职能,有针对性地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巡察队伍中,以此增强巡察监督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七届市委巡察以来,共抽调119名干部参与巡察。

       三、“考核+评价”,理清评估办法,严实工作作风

       探索建立巡察工作质量评估办法,健全巡察整改流程和评估机制,强化评估结果综合运用,营造奖优罚劣、创先争优的干事创业氛围。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制度,强化对组长等关键岗位的监督,严格执行“两不”规定,抓实纪律作风监督评估。二是开展巡察考核评价工作。采取“一轮一考评”的方式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在每一轮巡察工作结束前,由市委巡察组对抽调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三是出具巡察总结鉴定评价。以巡察组为单位,对被抽调人员在参与巡察工作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评价,并对巡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履职尽责、工作能力、敢于担当等方面的表现鉴定评价,将考评意见抄送市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考核及提拔使用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