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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传真

牡丹江:坚持“五个强化” 推进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融合

来源: 牡丹江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31

       为进一步加强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的协调协作,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初,牡丹江市委巡察办制定出台了《关于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关于市委巡察机构与市委组织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紧扣政治巡察内容,结合市委巡察工作实际,从做好组织准备、实行信息共享、密切巡中配合、加强成果运用、加强联络沟通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协作配合意见,分别对应巡前、巡中、巡后三个阶段,对市委巡察工作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强化信息共享。每轮巡察前,市委巡察办提请组织部门提供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关情况,并就选人用人、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度考核、收到有关领导干部的相关反映、执行换届纪律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情况进行沟通。十三届市委前三轮巡察,组织部门为市委巡察组提供67家被巡察党组织相关情况资料150余份。

       强化队伍建设。发挥巡察“熔炉”作用,深化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对接,安排新任职干部、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十三届市委前三轮巡察,组织部门先后抽调72名干部参加市委巡察,接受政治历练、提高政治能力。每轮巡前培训,邀请组织部门业务骨干围绕党的建设进行辅导授课,为巡察干部“充电蓄能”。

       强化协作配合。巡察进驻后,组织部门结合巡察方案派出专项检查组,同步组织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坚持与市委巡察组梯次进驻、协同推进,专项检查组认真听取市委巡察组前期谈话内容,及时将选人用人方面问题提供市委巡察组掌握。十三届市委巡察以来,组织部门共开展3轮覆盖47家单位的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精准提供党建、组织、人事政策咨询服务,为市委巡察组深入了解问题提供重要支撑,与市委巡察机构共同研判重点问题,提高工作针对性、精准度。

       强化成果运用。市委巡察办及时将每轮巡察反馈意见以及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普遍性、突出问题通报组织部门,作为组织部门日常监督和推动面上问题解决的参考。同时,将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组织部门办理处置或督促整改,需要深入了解巡察有关情况的,由巡察办协调市委巡察组有关人员介绍情况。

       强化整改监督。组织部门从反馈之日起即介入巡察整改监督,通过指导制定整改方案、派员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地调研督导、审核巡察整改情况报告等方式加强对巡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十三届市委巡察涉及选人用人、党建等方面的23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问题191个,整改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