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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传真

东宁:推进“清四乱”开展“河长制”专项巡察

来源: 东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6-05

       近日,东宁市委抓住民生热点,响应群众关切,为加快推进“清四乱”工作进程,全面完成“河长制”工作任务,召开“河长制”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议,适时启动“河长制”专项巡察。

  会议强调,开展“河长制”专项巡察,是东宁市委站在全市工作大局做出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是进一步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巡察既是市委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也是对此项工作的进一步督促和推进,各镇、各部门应对照中央和省、市要求,本着对党负责、对发展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工作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也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配合巡察组开展好专项巡察工作。各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也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在各镇、各部门的配合下,高质量地完成市委部署的巡察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此次专项巡察主要集中对东宁市境内34条河道“清四乱”工作推进情况和“河长制”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重点巡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排”等问题。同时重点发现在落实河长制工作中,各镇、各部门是否存在喊口号、装样子,行动少、落实差,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落实不力的问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等靠思想、庸懒怠政、不愿触及深层次矛盾,回避矛盾,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在“清四乱”工作中是否存在乱审批、乱发证等行政乱作为问题;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政不作为行为;是否存在应当拆除(取缔、清除)而未按时限拆除问题;是否存在“保护伞”“关系网”问题;是否存在“中梗阻”问题;是否存在以稽查、执法名义弄权勒卡,变相参与经营牟利问题。

  会议要求,此次专项巡察时间紧、任务重,对巡察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责任担当和履职能力是一个较大的考验,巡察干部一定要做到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扛起责任、奋发作为,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为东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崔梦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