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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传真

东安区通过“3个要”提高巡察质效

来源: 东安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4-15

  为夯实巡察工作质效,东安区委巡察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探索实施“三个要”工作法,不断增强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效提高了巡察质量。

    巡察内容要“突出”。巡察中,既紧紧围绕强化党的领导开展“政治体检”,巡察十九大精神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等情况,又聚焦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发现专项资金、专项设备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挥了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人员配备要“能手”。巡察组长选任坚持“老、中、青”“传、帮、带”相结合的原则,重点突出职业化,选择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多岗位历练的干部担任组长和副组长,敢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政治担当;巡察组员选配按照“专、兼、广”的原则,强调专业化,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人社等系统选配40余名优秀科级梯队后备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集中培训,让他们在六轮巡察实战中提升素质、接受锤炼。


    问题整改要“区分”。对不同领域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个性”问题形成问题线索报告,有针对性地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被巡察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共性”问题按照“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形成综合情况报告,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对反馈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时限要求等,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见效一个,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