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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传真

绥芬河市注重“内功修为”力促巡察干部能力升级

来源: 绥芬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12-18

       绥芬河市委第四轮巡察已经启动,为扎实开展好巡察工作,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严把选人用人关,注重提高巡察干部各项“内功修为”,力促巡察干部队伍能力升级,实现新时期巡察工作整体性提升

  一是注重“政治修为”,严把“入口”关。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等要求,突出政治修为高标准选拔配备巡察组长、副组长,同时选拔对党忠诚、敢于坚持原则、发现问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巡察队伍,强化巡察力量。此轮巡察市委设四个巡察组,配备组长、副组长8人,均是曾在纪检、组织部门有过政治历练和政治工作经验的干部,同时在财政、审计、公安局等单位抽调15名优秀干部也都具备政治素养较高、干部群众评价较好等条件。

  二是注重“业务修为”,突出专业化。巡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每轮巡察选拔的干部在各自工作领域均是业务骨干,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同时根据巡察工作需要,由巡察办对其进行必要的巡察业务培训,在增强发现问题本领上下功夫。巡察培训由巡察办主任、各巡察组组长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授课,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精神要求,突出了“两个维护”六个围绕一个加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纠治四风”“党的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把业务培训与党性教育结合起来

  三、注重“纪律修为”,管好巡察队伍。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通过开展巡前集体廉政谈话、签订保密协议和加强日常管理对巡察干部既严格要求,又真情关怀,做到木鱼常敲、警钟长鸣,切实筑牢守纪防腐的思想堤坝。今年以来绥芬河已开展两轮巡察,由委巡察办主任代表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2次,参与巡察的40名干部全部签订保密承诺书,风清气正、严肃认真、团结和谐的巡察工作氛围已然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