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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传真

绥芬河:切实履行政治巡察主体责任,着力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来源: 绥芬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7-11

       绥芬河市委开展好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政治巡察主体责任,从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工作督导和强化把关审核入手,着力提高巡察工作质量

  一、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绥芬河市委巡察办结合工作实际,对巡察工作制度进行了精心梳理和完善,制定《中共绥芬河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巡察督察工作的规定》和《巡察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工作纪律20余项用制度固化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和工作流程,提高巡察工作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二、把握职责定位,加强工作督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办领导定期到各巡察组开展工作督,看巡察组是否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工作督导将压力传递给各巡察组。同时,听取巡察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查看巡察各个环节的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具体到巡察公告是否及时发布、举报箱是否合理设置、信访人员的接访是否到位、调研走访是否深入等,确保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注重巡察质效,强化审核把关。为了做到把问题筛选精、定性准,驻点巡察结束后,安排各巡察组不少于一个星期的时间撰写巡察报告同时对巡察过程中收集到的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甄别,本着求质量、重效率的原则,去粗取精,筛选出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报告严格把关,对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反复研究,避免存在发现问题浅表化、同质化、“扣帽子”等问题,着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质量。

  绥芬河市委巡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