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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传真

海林纪委高悬巡察利剑护航精准脱贫

来源: 海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02-24

海林市纪委将扶贫领域作为巡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摸底巡察、专项巡察、定向巡察、点穴巡察、重点巡察、政策巡察、整改巡察等方式,擦亮探头,聚焦热点,亮剑扶贫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确保中央和省委扶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2017年以来,巡察发现扶贫领域问题28个,移交执纪审查部门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2件,提醒谈话 8人,批评教育15人,诫勉谈话5人,在全市制发通报4期。

一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摸底巡察。巡察组深入全市8个乡镇和112个村屯开展扶贫领域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每月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一次,组织培训班12期,累计培训人数1000余人次。开展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工作,明确受理范围,公开电话、网站、微信等举报方式,广泛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建立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台账,“快受理、快签批、快移送”,即接即录即转,及时将28个问题线索移交各纪检监察室承办,提高纪律审查效率。

二是对失职渎职行为,专项巡察。为了切实解决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保证党的扶贫政策和各项扶贫资金(项目)落实到位,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盯住重点项目、关键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相关项目、政策、资金,审批环节,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例如:2016年5月,市农业局扶贫办在扶贫项目冷水鱼养殖项目中,在未与国土部门沟通勘察施工地界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情况下,就确定上报项目设计和建设,致使该项目在2016年年末未完成。市农业局副局长于某、市扶贫办主任康某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是对弄虚作假行为,定向巡察。为了确保扶贫工作不走样,防止建档立卡弄虚作假等问题,成立3个巡察抽取22个村、143户扶贫户建档立卡情况进行摸排,查处不如实填写《入户核查表》、核查表填写不规范建档立卡不实等问题,确保巡察真实准确,有的放矢。例如:2016年1月镇青岭村上报17户贫困户信息时,村会计曹某在没有入户调查核实的情况下,推算家庭收入和住房面积,虚假填写入户调查核实表,上报的28户贫困户中,有21户的住房面积均虚假填写为60平方米。曹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村党支部书记桑某记批评教育,对镇原分管扶贫工作副镇长董某诫勉谈话。

四是对优亲厚友行为,点穴巡察。巡察组综合运用查阅资料档案、个别谈话、入户走访调查、人口信息比对方式收集全市扶贫信息,通过到公安部门比对贫困户名单与村干部关系情况,从中发现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的民主评议不规范、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有失公正、脱贫结果不真实等12个问题。例如:2016年1月,镇东升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在村民代表未超过三分之二的情况下,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上报扶贫名单,其中王某大哥和村会计弟弟也被确定扶贫对象,并且调查表自有土地面积被分别少报25.1亩、6.6亩。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镇扶贫办主任刘某批评教育,对镇原分管扶贫工作副镇长张某诫勉谈话。

五是对慢作为行为,重点巡察。巡查组通过入户走访和检查宣传档案农户签字照片的方式,以知晓率为切入点,跟踪精准扶贫入户知晓率情况,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严查入户宣传精准扶贫政策知晓率未达到100%的问题。例如:2017年5月,镇江头村开展入户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工作中,工作不负责任,有16户农户没有收到精准扶贫宣传单和熟悉掌握有关扶贫政策,而是由村会计代替在入户宣传单上签字,存在入户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包村副镇长周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对包村干部史某、村第一书记周某等人诫勉谈话。

六是落实文件僵化行为,政策巡察。通过巡察分析,对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政策与本地脱贫工作实际结合不好,缺少“自选动作”,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提出巡察建议,解决上面出台什么政策,就落实什么政策,上面要求什么,就做什么,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攻坚政策“上下一般粗”问题。例如:2017年9月,某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副镇长陈某与镇扶贫办主任负责指导填写扶贫档案工作,错误解读扶贫文件政策,将未脱贫人口填写了《脱贫巩固账》,对此,市纪委在全市内下发通报。

是对“应付了事”行为,整改巡察。巡察组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向扶贫责任单位和部门列出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方案,做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整改措施“四明确”,实施整改销号制度,针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逐项下发整改通知单,督促其加快整改。例如:2017年5月份,扶贫帮扶单位某局确定了12名工作人员为负责帮12户贫困户的帮扶责任人,但没有安排帮扶责任人入户对接,虚假填写《扶贫台帐》,给予帮扶单位领导纪律处分的同时,巡察组下发整改建议,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