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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传真

爱民区“五个突出”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来源: 爱民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05-26

     年初以来,爱民区纪委深入推进巡察工作,突出“询、谈、查、访、问”,充分发挥巡察工作利剑和探头作用。

突出“询”,做好巡察准备。巡察组进驻之前,通过巡察办函询区委组织部、财政局、信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察单位易发问题,向区纪检监察室征询被巡察单位近年来案件查办情况,让巡察组带着问题线索进驻,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工作。

突出“谈”,提高巡察质效。谈话是巡察工作的基本手段,也是推动党内监督、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巡察组通过“四要”即谈话准备要充分、谈话对象要甄选、谈话策略要精巧、谈话笔录要研判;“三必”即谈话必做方案、内容必须保密、重要线索必查,确保谈话成效。

突出“查”,寻找问题线索。此次巡察重点放在财务审查上,区纪委借调专业财务人员专门进行账目查阅。通过查阅被巡察单位财务账目、文件资料、档案、会议记录等,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三资”管理、“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突出“访”,了解群众诉求。发挥巡察探头作用,结合“党员大走访”活动,巡察组深入到坊间地头、工厂车间,宣传党风廉政工作,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增强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满意度。

突出“问”,注重巡察结果运用。为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震慑利剑作用,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巡察组向巡察单位通报反馈结果后,需要整改的,责成被巡察单位限期整改,巡察组及时跟踪问效。筛选出的问题线索移交监察室等相关单位进行深入调查,严肃问责。(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