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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纪委监委实行“三报”及时解决信访问题


来源:海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10-09

       为维护全市发展稳定大局,海林市纪委监委实行“三报”制度,及时掌握信访动态,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是实行预报制度。乡镇和市直单位对所辖范围的信访问题,每月排查一次,掌握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易引发集体上访的不稳定因素和动态,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纪委派驻乡镇工作室和派驻市直纪检监察组。乡镇工作室和派驻市直纪检监察组将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信访苗头问题及时上报市纪委。市纪委随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对策,最大限度地避免集体访、越级访事件发生。  

  二是实行即发即报制度。为了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把信访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信访矛盾升级,对突发性、事态严重的信访问题和有影响的越级访、集体访和缠访,市纪委实行即发即报制度,由基层纪委或乡镇工作室、派驻市直纪检监察组,对涉及人员多、上访人情绪激动的集体访、越级访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三是实行督办通报制度。对已经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市纪委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制定解决方案,明确信访责任。由乡镇工作室和派驻市直纪检监察组跟踪督办,处理信访责任人,每周将进展情况或处理结果上报市纪委,并将报信访处理情况在全市定期通报,使信访问题做到不拖、不推,及时化解矛盾,给信访人满意答复。年初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336件(次),同比增长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