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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纪委监委三项举措切实提升办信质量


来源:西安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13

       西安区纪委监委通过多种形式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量,有效畅通问题线索主渠道,同时达到教育警示、纠错整改的作用。

  定期分析研判。抓住四个重要节点,定期开展分析研究。一周一汇报,每周向纪委常委会、监委办公会议报告上周信访受理、调查核实等情况。一月一督办,每月对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信访督办,规范信访查处过程,查找问题成因,督促信访件办理。一季一分析,每季度统计信访情况,发现信访举报规律和趋势,为领导研判决策提供参考。一年一梳理,梳理年度信访反映主要问题,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度挖掘,及时掌握信访举报的全面情况,较好地发挥了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

  开展信访监督。及时核实。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不清晰或指向不明确的,向被举报人或被举报单位发出信访反映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如实作出书面说明,同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时提醒。对有违纪苗头或群众反映的党员干部,问题单一且便于说明的,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警示。对群众举报经查实确已构成违纪,但情节轻微需要作出相应处理、限期改正的党员干部,由纪检监察室领导对其诫勉谈话。

  强化结果运用。坚持严把审核关,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情况说明不清楚、收到多个信访问题的人员实施“二次谈话”。一旦发现重要违纪线索,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对信访谈话或函询后,被反映人认为所反映问题不属实的,要求被反映人作出书面承诺,事后如发现被反映人存在隐瞒事实等情况的,将予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