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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纪委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及其他途径发现问题线索


来源:西安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08

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及其他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案管部门集中管理,做到早受理、早转交、早核查。同时,要求承办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问题线索,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做到全程登记备查。坚决避免“问题线索锁在个人抽屉里”以及“办与不办部门说了算”“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的再次发生,防止对问题线索私存截留、擅自处置和通风报信等问题的出现。年初以来,累计处置各类问题线索60件,其中来信来访13件,上级转交信访23件,监督检查中发现7件,纪律审查中发现4件,公检法及其他部门移交12件。(西安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