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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澄清正名与错告诬告同步公开机制


来源:西安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30

       为充分保护全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负责、履职尽责,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西安区纪委监委坚持坚定不移保护担当者、支持干事者、宽容失误者,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探索建立澄清保护机制

  西安区纪委监委对全区查否问题线索进行筛选,对确属纪检监察对象受到错告、误告、诬告或不实举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程序作出认定结论,并根据举报内容、调查结果和影响程度等情况因案施策,采取反馈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一定范围内通报等不同方式为干部澄清正名。并于近期印发100余份澄清正名通报,发放给区直机关各部门、乡镇及各村组、街道办,对诬告陷害或反映问题失实的情况,予以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根据《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惩戒诬告陷害行为办法(试行)》,探索建立《西安区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完善澄清审批、澄清正名、澄清反馈、确保追溯有痕。对诬告陷害、恶意中伤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避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或交流使用中受到不良影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