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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建立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报备制度

来源: 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19-05-29

       根据综合派驻单位存在党员干部经常或者定期国公出国(境)的实际情况,在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出国(境相关要求基础上,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建立报告制度,严格组织纪律,规范报告程序,防止失管失控,防范违法违纪风险。

  报备制度指出,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本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应按要求由本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书面向派驻纪检监察组一事一报备;科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应妥善安排好离岗期间的相关工作,严格遵守出国(境)相关纪律规定,出国(境)返回后,于在2日内向派驻纪检组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