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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加强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来源: 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19-05-28

       2018年以来,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注重加强综合派驻各单位“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出席各单位党组和领导班子会议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情况,梳理问题,完善对策,监督各单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通过监督检查和巡察反馈看,各综合派驻单位普遍存在“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问题。有的重大事项由一把手、分管领导、责任科室拿出意见,直接到党组会上通过,其他班子成员因不是本人分管工作,基本不发表意见就通过;有的对本单位大额资金概念模糊,资金使用上不上会研究没有定论,甚至还以上级没有明确规定为由打决策擦边球;有的对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束之高阁,不运用、不修订,有的单位没有“三重一大”方面的内部制度规定。

  为此,纪检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单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及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建立、修订、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具体事项、资金额度以及决策程序、执行效果和责任追究,要求各单位在明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基础上,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确保用制度管人、管事,畅通知情渠道和监督渠道,形成全员监督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