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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场局纪检组六项措施促进驻在单位廉洁从政

来源: 海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5-09

       年初以来,派驻市场局纪检组充分履行派驻监督主体责任,从六个方面入手,提升驻在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打造廉洁机关。

  (一)加强制度建设。为使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进一步健全机关和支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走上了制度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路子。

  (二)强化财务监督紧盯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监督领导班子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监督各驻在单位在资金使用、物资采购和重大建设项目财务情况,严格执行廉政制度,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制度,不搞个人说了算。对涉及职工切身利于的事项等定期向广大职工公开,使广大职工有一定程度的决策参与权和广泛的批评权,使领导班子的权力运行置于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加强教育管理,促进财务人员认真履行了职责,严格遵守财务操作程序,保证了各项财务收支合法、合规,树立了领导班子清正廉洁的好形象,有效地防范了在财务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所驻在单位坚持有分工又协作,不搞“一言堂”,从发展党员、确定后备干部到重大项目建设、工程发包等重大事项,采取公开透明、集思广益的办法,加大工作透明度,让各项工作在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下正常运行,充分体现民主集中制,杜绝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行为。

  (四)全力维护群众利益。派驻纪检组全力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始终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解释,达到来访满意为止,对一些复杂问题和群众困难做到认真调查核实,积极进行协调解决,注重将政策法规与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有效化解了多起纠纷,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受到群众好评。

  (五)严格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派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全面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要求,深刻领会基本精神、熟练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各个环节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在中层干部选任和副科级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的推荐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民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定期进行廉政谈话,使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有用武之地,杜绝了干部任用中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派驻纪检组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并结合年度考核,召开班子民主测评会,通过民主评测肯定了成绩,找出不足,使每名领导干部基本做到了思想上有明显增强,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