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做深做实核查工作。对监督检查和巡察监督中发现的重点问题、重点线索,坚持同向发力、联合“突破”,务求问题核查“零障碍”“零遗漏”。根据巡察机构需要,选派熟悉审查调查业务的干部带着问题线索,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度巡察。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及时通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优先处置,重点查办,并及时向巡察机构反馈处置结果。巡察机构根据发现的问题线索,积极运用延伸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进村入户、现场核实等方法,做深做实巡察监督工作。
三是做深做实督促工作。坚持把日常监督和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作为巡察回头看和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的必查内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公开前,督查整改工作由市委巡察机构负责;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公开后,后续督促整改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对口联系各纪检监察室持续跟进,确保问题整改全面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