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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参与“三项”考核为驻在单位领导干部“把脉”


来源:绥芬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06

       一是参与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点通过年度考核工作,摸清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全面掌握驻在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并运用量化评分标准的考核方式对评分较低、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把脉会诊”,客观分析数据信息,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是参与驻在单位领导干部提拔考核工作。按照组织部门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参与驻在单位领导干部提拔考核工作,协助组织部门综合评判干部成长表现,着重看其实绩体现在哪里,分析个性特点,为日后开展监督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三是参与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的转正考核工作。综合看待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内的工作实绩情况,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客观认定其工作成效,严把廉洁关口,打造守纪律、讲廉洁的从政氛围。通过参与“三项”考核工作,让派驻监督贯穿领导干部任用全过程,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