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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纪委“五个不受理”推进案件协审工作制度


来源:穆棱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22

穆棱市纪委严格执行“五不受理制度”,规范协审案件的程序和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基层案件审查质量。

“五不受理制度即证据不充分不受理、事实不清不受理、文书材料不全不受理、程序和手续不符合规定不受理、没有初审意见不受理。

各基层纪委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初审意见形成,处分决定下发前,将所有的案卷材料整理后,随主管领导签字的《案件送审表》报送市纪委审理室进行协审。在协审中对送审案卷材料初核后,发现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案卷不规范的案件,退回补充后再受理;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关责任人责任不明的,列出清单,退回继续调查补证。在协审中,我们坚持基层的主体地位,不大包大揽,不喧宾夺主,充分尊重基层的处理意见,指导不越权,协审不越位,保证基层正常行使权力和职责。协审完毕后,市纪委审理室出具案件协审意见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由办案单位取回装入案卷。 (张彦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