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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纪委监委 建立“三机制”防止灯下黑


来源:绥芬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8-11-05

       一是建立信访监督和线索处置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信访举报,不遮掩、不护短,及时核查,对存在问题的从严查处。坚决贯彻落实省纪委、牡丹江市纪委相关制度规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对反应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进行清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是建立廉情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库,涵盖纪检监察干部基本情况、考核、工作简历、婚姻情况、资产情况、所受信访举报、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等21项内容,并建立每月工作报告、重要事项报告、外出报备、生活重大变故报告制度,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家底”和“行踪”的动态管理。

  三是建立常态化谈话机制。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有事谈事,无事谈心”,纪检监察干部有思想波动必谈、个人或家庭有困难必谈;开展专题谈话,市纪委书记每年至少1次与班子成员进行勤政廉政“点对点”谈话,并层层落实约谈制度,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定期开展提醒谈话,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坚持纪检监察干部有苗头性问题必谈、有信访反映必谈,找准“病灶”谈出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