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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绥芬河市纪委监委:以干部监督“龙江方案”为准绳 从严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来源: 绥芬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1-02-03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建设,围绕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的战略部署,督促和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绥芬河市纪委监委结合口岸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早谋早动,创新举措,精心谋划干部监督开局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从严政治监督,带头提高政治能力。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坚持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健全完善《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等各项工作中,都要注重把握政治因素、落实政治要求、防范政治风险,将政治综合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行政治“画像”和政治体检。强化追责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贯彻落实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搞变通,只传达不研究、只学习不落实、只表态不行动以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派、两面人坚决查处,清除“害群之马”。

  二是做实日常监督,加大严管严治力度。严格落实《实施意见》各项要求,在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不断健全干部监督制度机制。建立更加严格的个人、家庭事项报备制度。综合参考《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事项报备全覆盖制度,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填写报备材料,每年更新一次。婚姻、健康、乔迁等重要事项实时报备更新。建立更加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对请假休假、外出事项需要事前及时请示;对婚丧嫁娶及其他重大个人和家庭事项需要及时报告。

  三是坚持严管厚爱,实施激励约束并重。严把选人用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方面,对政治上廉洁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建立谈心谈话、家访制度。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重要时间节点,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态化谈心谈话,要求每年完成谈心谈话全覆盖。定时开展家访,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拟提拔重用干部、重点岗位干部进行家访,制作并发出《致纪检监察干部家属的一封信》,了解思想和生活动态、夯实思想建设,加强“8小时”以外管理。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敢担当善作为干部担当,对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受到诬告陷害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纪委监委有关要求,定期邀请专业人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和疏导,通过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