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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夯实“不想腐”,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 绥芬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21-01-18

       绥芬河市纪委监委立足口岸特色,打造“红路廉洁文化”品牌,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一是持续多渠道、全方位丰富宣传教育载体。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喉舌”作用,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监督检查工作、联防联控工作、舆情动态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凝聚网络正能量。对市纪委监委门户网站进行更新改版,增加专栏设置,丰富信息内容,以“廉政微课堂”“锐评”“文艺”“家风征文”等模式,讲好清廉故事、传递廉政声音,让廉政和廉洁教育零距离、常态化,弘扬网络主旋律。升级“清廉绥芬河”公众号,及时推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和新闻时事,实时更新委内动态信息,发布《自贸区揭牌一周年献礼市纪委监委系列报道》《绥芬河市纪委监委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系列报道》市纪委监委开展“学典型、树家训、传家风”主题研讨征文活动作品鉴赏等特色鲜明文章。2020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450条,门户网站刊发各类信息2030条,分别同比增长217%和297.5%。向上级纪委监委报送动态工作信息116篇,其中中纪委网站采用3篇,中纪委公众号1篇,中国纪检监察报2篇;省纪委网站采用57篇,省纪委公众号1篇,牡丹江市纪委网站采用10篇,牡丹江市纪委公众号5篇。报送网评文章12篇,采用6篇。

  二是持续抓好廉洁文化和廉政教育阵地建设。创新工作思路,立足口岸特色,开展以廉洁文化与机关建设相融合、廉洁文化与乡土文化建设相融合、廉洁文化与全市旅发项目建设相融合为主要内容的“三融合”工程。对机关百米廉政文化走廊、红路园、廉洁文化长亭观光带、红路广场等宣传阵地进行内容更新。充分利用本地红色历史文化资源和身边案例,积极进行可行性研判,学习借鉴省市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成果,参考其他兄弟县市教育基地建设经验,前期规划绥芬河廉政教育基地,打造绥芬河廉政教育新高地。

  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制定印发《绥芬河市2020年警示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同级同类廉政警示教育,做实做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利用11月和12月份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各党工委(党组)、市直各单位、乡镇和农村社区开展开展以举办一场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召开一个党工委(党组)分析研判会议、组织一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印制一册《典型案例警示录》教育读本等“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月”活动。全市共召开警示教育专题活动59场次。开展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电视访谈节目8场次,全市各党工委(党组)召开主体责任分析研判会议45场次,2020以来市委新提拔重用和调整的19名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进行一次集中任前廉政谈话,编印《典型案例警示录》教育读本180余册,发放给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全市150余个单位,并督促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各类研讨学习活动,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文章,使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绷紧纪法之弦

  四是持续开展普纪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社区)、进网络的“三进”活动,组织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公职人员掀起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处分法》的阵阵热潮。制作《政务处分法》宣传图版,在党政办公区进行巡展,将普法宣传润物无声的体现在日常工作之中。乡镇包村领导进联系点专题辅导21次,全市各村(社区)开展学习活动29场次,制作《政务处分法》宣传图板15块、宣传条幅13条。通过“清廉绥芬河”微信公众号和“口岸清风”门户网站发布“解读政务处分法系列”“16组数字带你了解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栏目18期,取得较好宣传效果。督促全市各单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课形式灵活开展《政务处分法》学习培训,全市各单位共开展各类《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7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