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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三个转变”打造巡察整改海林新模式

来源: 海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4

      2017年以来,海林市委巡察办围绕关键阶段、聚焦重点问题、严格规范程序、创新整改方式,紧盯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三个阶段,不断探索推行“未巡先改、立行立改、巡后续改”巡察整改模式,实现被动整改向主动整改转变、巡后整改向边巡边改转变、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等“三个转变”的巡察整改“海林模式”,有效形成县域巡察“全程”整改局面。

  一是巡察前推进“未巡先改”模式,实现被动整改向主动整改转变。为防止未被巡察单位问题久拖不决、持续危害,被动坐等巡察发现问题再去整改,往往会错失时机,影响效果。通过对前五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统计梳理、分类定性,共发现党的建设、财务管理、机关作风等5个方面49个共性问题,建立了《巡察问题整改负面清单》。针对被巡察单位多、共性问题多等“双多”特点,在全市范围内下发文件通知,启动“未巡先改”模式,明确要求党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指导各级党组织结合“负面清单”内容再对照、再检查,在未被巡察前主动认领共性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实行对标整改、挂牌督办、整改销号机制,通过对号入座,逐一对标达标、逐项整改消号,确保共性问题越巡越小、越改越小,坚决杜绝共性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将“未巡先改”纳入到接续开展的巡察任务,集中整改共性问题,达到巡察一处、解决一片、威慑一方的效果,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巡察中推行“立行立改”模式,实现巡后整改向边巡边改转变。注重“把脉问诊与因病施药”相结合,坚持边巡边改,提高巡察实效。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四风”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推行“立行立改”模式,通过巡察办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巡察组填写《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移交单》,安排专人按程序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时进行整改到位。针对城市管理问题,将违章占道经营、市场管理混乱等12个问题纳入“问题督办单”,督促市城管局制定整改清单、整改日程表,研究管用措施,实现全面整改到位。针对长汀镇部分贫困人口吃水难、水质不达标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深入村屯调研、征求意见,采取自来水联网、安装小型水处理设备、建设小型水处理厂等方式,解决了双丰、宁古等六个村贫困农户饮水问题。同时,围绕整顿机关作风问题,我市率先参加牡丹江市纪委组织的《雪城亮剑·电视问政》节目,针对13个曝光问题,明确21个责任单位,约谈4个单位一把手,给予政务警告3人、提醒谈话15人等,9项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到位,4项长期整改问题明确“时间表”,确保问题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巡察后推行“巡后续改”模式,实现软性要求向硬性规范转变。严格落实巡察反馈机制,市委巡察组运用“双反馈”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向被巡察单位的市级主管领导进行反馈,通过市级主管领导对分管的被巡察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提要求,抓落实。推行“巡后续改”模式,督促指导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三清单”,严格整改标准,细划整改措施,注重建章立制,突出整改成效,共收集整理归档社会公开稿、党内公开稿、班子整改报告、个人整改报告、整改台账、整改方案“两公开、两报告、一台账、一方案”等资料。同时,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组织专班人员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严格监督管理,规范运行程序,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深入推进巡察监督贯通融合,与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整改办列席参加基层单位党组织的整改“回头看”专题民主生活会。截止目前,累计发现问题1165个,已整改问题1072个,整改完成率达到92.02%,移交问题线索35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