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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林口县纪委监委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来源: 林口纪委 发布时间:2019-11-19

  

  按照市纪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推进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部署要求,林口县纪委监委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查找问题、加强案件查办、深化以案促改,集中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推动人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林口县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多次与审计、财政、住建部门负责人谈话推进工作。成立了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组长的林口县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1个纪检监察室专门对应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台了《林口县纪委监委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为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狠抓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实效。专项治理期间,林口县纪委监委以县委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联合县委巡察办,抽调第八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成立督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业务资料等方式,对县人防办是否存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不严格,基层组织机构不键全,权力监督机制不完善,易地建设费应收不收、随意减免、超范围支出,随意减免租金、坐收坐支使用,违规参与经营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隐性变异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人防办涉及县委巡察反馈需要整改的13个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了全面深入地督导,及时掌握整改动态,按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人防办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

  深度聚焦整治,多项举措推进。林口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明确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责成一名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第一副组长,负责专项推进;责成一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为第二副组长,负责协同推进;指令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牵头联系人防办,做好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工作;指定第五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并适时组织人防办、自然资源局召开协调会,全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林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牡丹江市委巡察办开展“推磨式”整改“回头看”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授权宁安市委巡察组对人防系统开展了“回头看”。(黄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