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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林口县召开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查工作动员会暨事业单位车改会议

来源: 林口纪委 发布时间:2019-08-30

       8月27日,林口县召开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查工作动员会暨事业单位车改会议。

  针对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查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部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查工作,必须整治清查“吃空饷”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会议强调,各部门要抓住重点、稳步推进。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依法依规”的原则,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要用相同标准处理“吃空饷”问题,严格把握清查范围。要认真学习《林口县财政供养人员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清查范围和清查对象,对专项清查范围内的单位、人员逐一核查、逐一清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全覆盖。各部门主要领导必须敢于担当,积极主动清查上报,对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要严格规范清查程序,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将清查方案和相关要求贯彻到每名干部职工,要将本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详细信息张榜公示,做到全程公开透明。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组织、编制、人事、财经、请销假等各项制度,从源头堵住产生“吃空饷”问题的漏洞。同时,各部门要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社会舆情的引导,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针对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做到“认识上没有丝毫含糊、政策上不做丝毫变通、行动上没有丝毫迟缓”,不折不扣落实好改革措施。会议强调,要加大宣传解释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群众了解、认同、支持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全县事业单位公务人员都按照《林口县县直事业单位市内公务出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各涉改部门要严格把握和执行报销标准和报销方式。要规范公车管理和上缴车辆处置。对特殊需要保留公车的,需经车改领导小组同意后,纳入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车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纪委、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涉改部门公务用车上缴情况和市内公务出行报销情况加大检查,对违反事业车改方案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要追究相关责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