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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东安区纪委监委用好“四种形态”惩治基层“微腐败”

来源: 东安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8-10-23

       东安区纪委监委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早、用准、用足、用活 “四种形态”, 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一是教育提醒,“无病把脉”渐成常态。以实时通报、系统通报、节点通报三结合的方式,在新闻网站、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通报典型案例4批次14例。紧盯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给全区干部编发廉洁提醒信息5千多条;利用“清风小巷”廉政教育基地和委机关廉政文化展览室等阵地开展警示教育200余人次,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开设“流动清风学堂”,走进社区进行“十分钟廉课”教育 7次时刻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是抓早抓小,“初病早治”挽救大多数。从信访举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巡察工作、社会舆论、群众反映、网络舆情等渠道,分类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社会上反映党员干部存在的轻微且不构成违纪的“微腐败”问题,列为谈话诫勉范畴,防病于未萌、治病于初发,起到“红脸出汗、治病救人”的效果。今年共开展警示谈话40余人次,针对存在“小问题”的党员干部约谈15人三是集中治理,“有病快治”处分少数。认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以街道社区、重点职能部门、窗口单位等为重点,严肃查处扶贫救济、低保评定、征地补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地带,凡查结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求所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用好反面教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使其他党员干部引为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