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之窗 > 基层风采  

基层风采

宁安市纪委“五项措施”并举发力“四种形态”全面落实

来源: 宁安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11-23

宁安市从规范程序入手,着眼载体设计,注重领导带头,在传导压力和强化执纪上发力,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落实。制定了《宁安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程序,委局机关均由案管室统一移送问题线索,职能科室按照执纪审查案件卷宗所需材料的标准,进行初查初核、形成报告、提出处置建议,对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不履行立案程序,保证程序完备、内容详实、处置得当。对基层纪委(纪检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要求全程证据留痕,每一件处置案件必须做到“五有”,即:有《问题线索受理登记表》、有《个人自然情况统计表》、有《第一种形态处理情况登记表》、有谈话笔录、有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对基层纪委(纪检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前报案管室,统一审核管理。

二是领导示范、带头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在落实“四种形态”上态度鲜明,将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坚持“三必谈”。一是对有反映的干部必谈,市委书记认真开展谈话纪实工作,对群众有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并及时记录《践行第一种形态谈话纪实簿》,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对新任职的干部必谈,重点围绕“四个意识”、宗旨信仰、廉洁履职等内容开展廉政谈话,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升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对重要岗位轮换必谈,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岗位轮换时,专门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主要负责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设计载体、推动落实。统一印制《践行第一种形态谈话纪实簿》,发放给各乡镇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谈话纪实主体。出台《宁安市关于践行“第一种形态”扎实开展谈话纪实工作的暂行办法》,以“40+X”形式落实“第一种形态”谈话纪实工作,“40”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共同存在的40种可谈情形,X”是指单位部门按照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添加的其他可谈情形。9月份下发纪实簿156本,截止10月末,共开展谈话纪实365人次,符合第一种形态134人次。

四是传导压力、促进落实。实行通报约谈制,每季度对全市执纪审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开展约谈,一季度对27个实践“四种形态”为零的单位纪委负责人进行约谈,二季度又对7个实践“四种形态”为零的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过紧逼加压,既传导了压力,又促进了“四种形态”的有效落实。截止三季度末,基层单位全部实现了实践“四种形态”零突破。深入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目前已立案41件,处理党员干部41人,收缴违纪款20余万元,对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五是强化执纪、全面落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问题零容忍,保证“四种形态”全面落实。通过常用第一种形态,使党员干部和轻微违纪人员受到警示和震慑,促进第二三四种形态使用。也通过第二三四种形态使用,进一步发现可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的问题,起到了相互促进和相互引领的作用。在书面函询某基层单位负责人时,该单位6台公车6年更换150条轮胎的情况引起了我们的注意,列为案件线索,查实了该单位利用购买轮胎票据套取25550元资金,用于违规支出的违纪问题。

前10个月,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置442人次,第一种形态300人次、第二种形态112人次、第三种形态16人次、第四种形态14人次,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王丙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