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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穆棱市纪委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 穆棱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8-11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一个严密的监督执纪体系,各形态之间相辅相成、辩证统一,既是工作要求,也是责任担当,需要在实践中深刻领悟其内涵,做到科学把握、精准运用。穆棱市纪委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惩治”与“救人”、“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聚焦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自觉增强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责任担当。

穆棱市纪委始终把学习领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神实质和内涵做为工作重中之重,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和以会代训形式,传达学习关于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四种形态”新思路和新要求,强化认识,加深理解,正确把握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对每件线索都进行分析研判,根据要求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做到情况明、数字清,为“四种形态”恰当运用打好良好基础。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执纪审查全过程,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和运用好“四种形态”。既体现全面从严,依规依纪,从严执纪,精准运用“第二至第四种形态”;又把握好政策,做到监督防范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第一种形态。(案件监督管理室)